18.1 生物的分类
| [日期:2026-05-15] | 作者:生物组 次浏览 | [字体:大 中 小] |
1.分类依据:生物学家以生物的 、 和 等特征为依据,将生物分为界、 、纲、 、科、 、 7个等级,其中, 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。
2.观察课本P32图18-2,可知犬属于动物界、脊索动物门、 纲、 目、犬科、犬属、犬种。
3.在检索表中,将某一性状特征分为 的两类,具有 性状的生物归为一类,与该性状特征 的生物归为另一类,特征相反的两类性状相对排列。然后,在每个类别中再寻找另一些特征,依据 差异继续归类、相对排列,直至确定出不同种生物的 为止。
4.为了避免生物命名的混乱,便于研究、交流和开发利用,瑞典科学家 于1753年采用了 。
5.双名法规定:每种生物的科学名称包括两部分: 和 。种加词后面还应有 的姓名。学名所用文字是 文,字体必须要用斜体。例: 银杉的学名为Cathaya argyrophylla Chun et Kuang,其中Cathaya是 , argyrophylla 是 ,Chun et Kuang是 。
6.生物学家将除病毒以外的生物分为五大类群: 、 、 、真菌界、动物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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